宝鸡市家电以旧换新近日启动

    中国废品回收网宝鸡市商务局了解到,宝鸡市5大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本月中旬开始实施,交售旧家电并换购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售价 10%的补贴。旧家电可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并出具以旧换新凭证,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时出示凭证,将由销售网点当场兑付补贴;消费者也可直接到具有代收旧家电资格的“家电以旧换新”网点购买这 5类家电,然后由其在配送新家电时上门回收旧家电。该活动实施期限截至明年 12月 31日。

    5类家电可以旧换新

    “家电以旧换新”是指具有陕西省户口的个人或单位 (简称购买人 )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,然后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,可享受家电补贴。旧家电交售人与新家电购买人必须一致。

    以旧换新补贴产品暂时限定以下 5类:电视机、电冰箱 (含冰柜 )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电脑。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,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,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。

    政策实施期内,个人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,总量不能超过 5台;单位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,总量不能超过 50台。在上述 5类家电中,以旧换新不受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。

    补贴最高 400元

   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新家电售价的10%。补贴上限分别为:电视机 400元 /台,电冰箱 (含冰柜 )300元 /台,洗衣机 250元/台,空调 350元 /台,电脑 400元 /台。

    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,可享受运费补贴,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、规格、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给予定额补贴。

    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,具体补贴标准为:电视机 15元 /台,电冰箱 (含冰柜 )20元 /台,洗衣机 5元 /台,电脑15元 /台,空调不予补贴。

   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。其中,中央财政负担 80%,省级财政负担20%。陈仓区属于汶川地震重灾区,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。

    旧家电实行上门回收

    交售旧家电的消费者可通过网络、电话及其他方式告知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,让它们上门进行回收,或直接到有代收旧家电资格的家电销售网点购买新家电并申领补贴,然后由它们送货时顺便上门回收旧家电。

    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时,购买人直接申报家电补贴,由销售企业进行审核。对符合补贴条件的,销售企业指导购买人填写申报表,并当场兑付相应的补贴资金,按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金额收取货款。

    购买人申请补贴应提供: (1)以旧换新凭证; (2)购买新家电的发票; (3)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报表》; (4)购买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证明。

    网点悬挂“以旧换新指定标识”

    目前我市首批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招标工作已结束,中标的回收企业有 3家,分别是宝鸡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、西安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和陕西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,由这些中标企业委托授权的回收网点进行旧家电回收。

   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共有 15家,西安国美中标电视机销售,苏宁电器中标电冰箱销售,四川长虹电器中标洗衣机销售,陕西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中标空调销售,西安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中标电脑销售……中标家电销售企业可委托授权我市相关销售网点进行销售。

    我市在家电销售网点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“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店”标识。看到标识,消费者就可放心以旧换新。

    严格要求防违规

    市商务局、财政局等 9部局要求,各县区商务、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,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出现。中标回收企业要认真与直营、授权或委托的加盟店签订回收承诺书,并与拆解处理企业签订有关协议,保证及时回收旧家电,规范发放以旧换新凭证;回收的旧家电要全部交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,不得擅自拆解处理,不得从事“制售以旧充新”等违法行为。中标的销售企业要严把进货关,杜绝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、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;如借机涨价,经物价部门查实,将取消家电以旧换新资格.